健身房突然注销 消费者未上课程费用何去何从?
2024-09-30 18:59:0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谭紫璇 | 点击量:9867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谭紫璇)在健康生活理念日益盛行的今天,健身已成为许多人追求健康的重要方式,健身房也因此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然而,一些健身房却因经营不善等原因相继倒闭,给消费者带来了不小的损失。近日,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涉及健身房注销后消费者未上课程费用退还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原告万某于2022年在某健身房购买了价值10800元的产后康复课程,满心期待能够通过专业的私教服务恢复身体。然而,2023年4月,该健身房在未提前通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在工商局办理了注销登记,导致万某的健身卡服务未能如约享受。万某多次向健身房追讨剩余预付款,却均无果而终。无奈之下,万某将健身房的全部股东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健身房退还剩余服务费用69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万某与健身公司签订的健身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合同签订后,万某缴纳了费用,健身公司应当为其提供专业的健身私教服务。然而,健身公司却在未履行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注销,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万某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服务费用的诉讼请求,有事实法律依据。同时,法院查明,该健身公司的五位股东并未实缴出资,也未进行清算。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股东若未实际出资、履行股东义务,在公司注销后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法院最终判决,健身公司应退还给万某的费用由公司五位股东承担。

法官说法:办卡需谨慎,维权有途径。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理健身卡等预付式消费时,一定要加强证据意识,妥善保管好合同、付款凭证以及上课记录等证据材料。一旦遇到健身房闭店或经营者跑路的情况,应及时向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反映,寻求帮助。在相关部门主持下,消费者可与健身房进行协商调解。若调解不成,消费者可依据有效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呼吁健身房经营者要诚信经营,遵守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责编:王汝福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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